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高新区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按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挺纪于前,以严明的纪律要求,助推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认真执行凤纪发〔2020〕7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宝纪发〔2020〕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急通知》,现再次重申防控工作保密纪律如下。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对党委、政府以及内部通报和未经公开的信息严禁私自向外界透露,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途径传播,对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严禁私自接收媒体采访和发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审核把关,明确专人报送,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武汉乃至湖北来凤返凤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所有工作信息、工作措施未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不得外传;所有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工作言行,不得在公众场合、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散播与工作有关的保密信息;所有信息宣传未经相关领导审批不得对外发布,坚决防止保密信息泄露。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泄露保密信息、随意夸大疫情,传播虚假信息、散播个人信息等顶风违纪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顶格处理,绝不姑息。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对因泄密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对典型泄密事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为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凤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