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作风建设,凤翔区纪委监委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廉度”不减。
强化学习教育,压实各级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把“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落实到具体工作生活中,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一是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购物卡(票),不得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三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不得违规使用公车或租用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四是不得违规组织或参加“谢师宴”“校友会”等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五是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应急值守、农村基层疫情高峰应对和平稳转段等工作。
紧盯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要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辖区内和各监督单位“四风”易发领域、重点部位、干部作风、值班值守等重要环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纪律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人和事,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实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委(组)要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要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推动移风易俗,涵养时代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